“摩卡”商标:咖啡厅菜单不能写摩卡咖啡,法院:可以
摩卡是一种咖啡的名称
通常直接写在咖啡馆的菜单上
摩卡咖啡
碰巧
“Mocha”已被某公司注册为商标
最近的
“摩卡”商标持有公司上诉法院
要求咖啡馆禁止使用“摩卡咖啡”这个词
最近
海淀法院对本案宣判
摩卡公司起诉咖啡店侵犯“摩卡”商标
原告摩卡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摩卡公司)声称,其经授权依法享有“摩卡MOCCA”、“摩卡咖啡”、“摩卡”等商标注册专用权,并拥有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维护权利。经过长期的持续使用和推广,“摩卡咖啡”等系列产品已被大众广泛熟知,并拥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知名度。去年3月5日,摩卡公司发现玛丽莲北京分公司及玛丽莲公司在其经营的咖啡馆菜单上使用“摩卡咖啡”一词。认为该行为侵犯了摩卡公司的注册商标权,导致相关公众对相关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
该咖啡店认为“摩卡咖啡”是该产品的俗称,无权禁止。
被告咖啡店认为,“摩卡咖啡”一词并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因为“摩卡咖啡”原本是该产品的通用名称,摩卡公司无权禁止他人合法使用。
一审法院:非商标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摩卡”是咖啡品种之一,其对应的英文单词为“MOCHA”。这就是“摩卡”、“MOCHA”的内在含义。摩卡公司虽然注册了“摩卡”系列商标,但无权禁止他人对这些文字进行非商标使用。
而且,如果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使用人的主观意图和使用方式必须能够发挥商标标识的识别功能,即商标使用人主动体现出该标识在使用中的作用。识别来源。例如,使用者仅表达某一词汇标志的内在含义,使相关公众难以获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也无法体现该标志的商标功能。这种使用不应被视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本案中“摩卡”商标:咖啡厅菜单不能写摩卡咖啡,法院:可以,两被告在使用“摩卡咖啡(热饮)MOCHA”时,将其作为其店内销售的咖啡饮料名称。他们在菜单上使用“摩卡咖啡(热饮)MOCHA”字样与其他口味的咖啡并排展示,没有突出显示或显示任何与摩卡公司相关的字样。使用该词时,字体、字号、排列方式与菜单中其他饮品相同。此类使用方法合理、必要,且不超出解释或客观描述商品合理使用的范围。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目前本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