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不等于品种
我们应该记住,根据最传统的生物学定义,物种是指一个群体可以交配繁殖,或自然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生殖隔离,或者我们应该记住边界、门、大纲、眼睛、科学、属和物种的分类水平。我们喝的咖啡不是同一个物种,而是属于茜草科Rubiaceae、咖啡属Coffea几十种不同的物种(有人说是几百种)。由于咖啡起源于埃塞俄比亚,数百种野生咖啡品种散落在那里,但大多数都没有商业价值,所以我们现在消费的大部分咖啡都是商业种植的,主要来自三个品种:阿拉比卡(Coffea arabica)、罗布斯塔(Coffea canephora)、赖比瑞亚(Coffea liberica)。
1.阿拉比卡是目前量最大的咖啡,也被宣传为品质最好的咖啡。因此,它是市场的主流,价格最高,产量占所有咖啡的65%以上。
2.据信,罗布斯塔是阿拉比卡的一种变体,但它具有强、抗病、易种植、产量大的优点。但口感苦、重、香气弱、咖啡因高,价格便宜,在市场上不那么受欢迎。目前,产量约占世界的30%。
3.赖比瑞亚现在种类很少。事实上,市场上的数量很小。它的豆子很大,但味道很淡,所以它不受市场的重视。然而,据说马来西亚白咖啡的来源是赖比瑞亚咖啡,它有一种特殊的味道。
以上是关于咖啡的物种,但品种这个词经常与物种混淆。品种是指人类在种植作物时,故意选择具有特殊特征的品种。就像猫分为美国短毛、日本猫、暹罗猫、波斯猫等一样,它们有不同的外观特征(长毛、体格、个性)等,但属于家猫这个物种,可以交配下一代,但特征特征会因为混合而破坏(可能称为米克斯)。咖啡也是如此。由于世界上种植了大量的阿拉比卡,世界各地的人们选择了许多具有特殊风味和特色的品种,如铁比卡、波旁、卡度拉、卡度艾和艺妓(geisha)等等,但无论它们有什么特点,口味差异,都属于阿拉比卡。
混合物种:但在上述物种之间,会有一些自然或人为的例外混合物种,所以阿拉比卡和罗布斯塔有混合物种,这些混合物继承了罗布斯塔的许多优点,对咖啡叶锈病有很好的抵抗力。这些混合物,如帝汶混合物(Timor Hybrid)、阿拉布斯塔(Arabusta)等等。
在学术界的严谨说法下,学名的表达方式将是帝汶混种Timor hybrid(Coffea arabica x C. canephora)。不叫阿拉比卡,也不叫罗布斯塔。但是Timor hybrid 和阿拉比卡一起育种下一代如卡第摩catimor 萨第摩sarchimor等等,卡第摩在世界上的栽培量其实很大,被广泛接受为阿拉比卡豆,但它也有25%的罗布斯塔血统。所以其实我也同意维基百科的分法,看定义为什么,生物学,我觉得是interhybrid(杂交混种),但在商业上叫阿拉比卡豆是可以接受的。
接枝:为了解决抗叶锈病或其他原因,许多园艺学家也开发了接枝技术,就像台湾常见的高接梨技术一样,比如将阿拉比卡的树枝连接到罗布斯塔的树上。但这不会产生阿拉比卡和罗布斯塔的混合物种,物种保持不变,解释混合物种太牵强了。
罗布斯塔不一定坏,100%阿拉比卡不一定是最好的咖啡
但是争夺100%阿拉比卡的宣称意义重大吗? 建议你想想你想要什么。 不要落入人云亦云的陷阱。
的确,阿拉比卡的香气气一般被认为是优雅的,所以价格更高,但罗布斯塔除了低价是一个优势,事实上,它也有其风味的特点,如罗布斯塔风味浓郁、强烈、强烈crema,因此,特别是好的意大利豆,经常添加少量的罗布斯塔,使这种强烈的苦味和crema将意大利浓缩咖啡提升到另一个层次。所以100%的阿拉比卡可能不是最好的,看看我们是在追求宣称,还是相信咖啡师给我们完美的口味体验。事实上,一些质量好的罗布斯塔甚至比质量差的阿拉比卡豆更好。
当然,声称100%阿拉比卡豆在市场上很受欢迎,所以每个人都愿意这样营销。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挂羊头卖狗肉,声称100%阿拉比卡豆混合罗布斯塔豆。当然,这是夸大或涉及食品欺诈。
检查只是辅助,而不是万能
前面提到,面对食品安全等问题,检查只是辅助而不是万能的 。对于食品的产地、品种等声称,应加简历查核等,才算完整判断。食品成分复杂,只想根据测试结果一刀切,有时会做出离谱的误判,因为在使用任何测试方法之前,你需要知道测试方法是否适用,是否有任何限制,否则张飞会切断岳飞。根据媒体的检验方法,在咖啡中16-O-用阿拉比卡或罗布斯塔来判断甲基咖啡醇的含量,因为阿拉比卡含有16-O-甲基咖啡醇很低甚至没有,但罗布斯塔含有16种-O-甲基咖啡醇很高。其实这种检验方法来自学者根宁(Gunning)发表于文献 Gunning et al. 2018. 16-O-methylcafestol is present in ground roast Arabica coffees: Implications for authenticity testing。Food Chemistry Volume 248, Pages 52-60。Food Chemistry Volume 248, Pages 52-60.里面的研究。
如果我们仔细看它的研究成果,它确实代表了16-O-甲基咖啡醇(16-OMC)/16-O-甲基卡酚(16-OMK)峰值(3.16ppm)确实有明显的分野, 16-O-实验中采集的26种甲基咖啡醇阿拉比卡豆中只含有约10种ppm,实验中采集的6片罗布斯塔豆含量为1~2000ppm。但实验同时采用了三个样品,属于阿拉比卡和罗布斯塔的杂交混合物,其中Ruiru 11卡第摩育种,Batian是Ruiru 11后代,所以都有帝汶混血,所以即使有罗布斯塔的祖先,也有16-O-甲基咖啡醇含量低或归类为阿拉比卡;阿拉布斯塔的另一个样本(Arabusta),16-O-甲基咖啡醇含量高达1422ppm,因此被列为非阿拉比卡。
所以问题是,阿拉比卡和罗布斯塔的杂交混布斯塔的杂交混合物数量是否太低,是否具有代表性?阿拉比卡或非阿拉比卡是根据检验结果还是型态/遗传来定义的?检验结果的操作定义似乎有点本末倒置。而且很难定义杂交混合物?
CNS咖啡有明确的定义,但不是强制性规范
总之,我认为阿拉比卡之所以选择不清楚这场争论,是因为阿拉比卡的定义不清楚,应该用科学的定义?还是咖啡(工业)界的定义?其实台湾的CNS 8151:2018对咖啡也有明确的定义:阿拉比卡豆必须是植物物种Coffea arabica ,所以定义是基于物种,但混合杂交帝汶混合或卡第摩仍然列在阿拉比卡之下,但其他混合物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定义。演讲者说,在这种情况下,它应该包括在其他类型中,而不是阿拉比卡。
诚然,对于业者来说,如果自我要求很高,混合杂交的类型不应该包括在阿拉比卡的声明中。只是因为CNS它既不是强制性的规范(也不是很完整,其他混合杂交也包括在阿拉比卡下),行业对阿拉比卡也有类似的既定观点,然后测试方法值得考虑,而不是台湾的标准测试方法。所以经常指责这个行业的黑心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