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咖啡知识

瑟瑟发抖 瑟瑟发抖拼音怎么读

 先问个问题:如果让你开个咖啡店,菜单上放五种知名度最高的奶咖,你可能会做哪五种?
大多数人应该会选卡布奇诺、拿铁咖啡、焦糖玛奇朵、摩卡咖啡……


S!T!O!P!
年轻人,你的想法很危险啊!
就在前几天,深圳有家叫“玛俪琳”的公司,因为门店咖啡菜单中有“摩卡”,被人告上了法庭。
(实际上是玛俪琳公司的北京、深圳两家分公司成了被告,不过我们又不是法律专业推文,本狐也不是法律界人才,所以为求省事以下就合称“玛俪琳”或“被告”,望明察秋毫的网友们谅解)
这个案子的原告,叫做“摩卡食品有限公司”。摩卡食品对玛俪琳公司提起诉讼的理由是:摩卡公司经授权依法享有:
“摩卡MOCCA”、“摩卡咖啡”、“摩卡”
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长期的连续使用和宣传推广,“摩卡咖啡”等系列产品已被社会公众广为知晓,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知名度……
我**你**的,敢情摩卡咖啡是因为你个**使用和宣传推广才被社会公众广为知晓的?


2019年3月5日,摩卡公司发现,玛俪琳北京分公司及玛俪琳公司在其经营的咖啡厅的菜单上使用“摩卡咖啡”字样,该行为侵犯了摩卡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导致相关公众对相关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于是将玛俪琳公司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然后呢,被告玛俪琳公司只好辩称:我们实际使用的“摩卡咖啡(热饮)”及“MOCHA”字样,本来就是饮品名字,专业术语叫“商品通用名称”,摩卡公司无权禁止他人的正当使用。
于是,日前接手此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过严肃认真翔实敬业无可奈何的调查,得出意见:
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在菜单上使用“摩卡咖啡(热饮)MOCHA”字样是否为正当使用,是否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从而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该案中,被告使用“摩卡咖啡(热饮)MOCHA”的行为并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
第一,“摩卡”为咖啡的品种之一,其对应的英文单词为“MOCHA”,此为“摩卡”“MOCHA”的固有含义,摩卡公司虽然注册有“摩卡”系列商标,但无权禁止他人非商标性使用这些字样;
第二,如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使用人主观意图及使用方式必须能够发挥商标标识的识别功能,即商标的使用人主动地体现该标识识别来源的作用,如使用人仅为表达某一词汇的固有含义而进行使用,相关公众难以据此知晓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也就无法体现该标识的商标功能,此种使用方式不应认定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第三,原告使用“摩卡咖啡(热饮)MOCHA”时系与其他口味咖啡进行并列展示,并无突出或显示任何与摩卡公司关联的字样,且使用该字样时在字体、字号、排列方式上均与菜单中其他饮品字体、字号、排列方式相同,该种使用方式合理且必要,未超出说明或客观描述商品的正当使用的界限。
而且,玛俪琳公司还在“摩卡咖啡(热饮)MOCHA”字样下方对该款饮品进行了解释说明,告知消费者该饮品的制作原料,其使用方式不会让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玛俪琳公司在其咖啡厅门头、菜单首页、咖啡杯身上均以显着的方式明确标明了其店铺名称,在此情况下,相关公众进入涉案咖啡厅进行消费时,不会认为其提供的咖啡来源于摩卡公司,亦不会误认为玛俪琳公司与摩卡公司之间有特定的联系(还是别有了,谢谢)。
综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玛俪琳北京分公司及玛俪琳公司在经营的咖啡厅菜单上使用“摩卡”“摩卡咖啡”字样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哇,这个判决结果,真的……会不会令原告摩卡公司感到很意外呢……
不过说真的,万一这个案子摩卡公司赢了,本狐倒是觉得面前多出一条发家致富的康庄大道。跟咖啡较什么劲,没钱途。要干就干票大的,抢注点什么麻辣烫、小龙虾、香锅、烧烤……一整就是上百万被告,一家索赔一块钱也行啊!